一、锁定责任主体与案由
李忠宝律师有着深厚的法学背景,毕业于广西大学法学本科,还是西南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在(20XX)云2XXX民初3XXX号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他展现出了精准的判断力。2019年6月3日晚,原告袁XX在公园散步时因排水沟盖板断裂受伤。被告试图逃避责任,李忠宝律师经过调查取证,确认被告社发局是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单位,应承担公共场所设施安全的直接责任。同时,针对被告对案由的辩解,律师依据法律特征,主张将案由定为“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最终得到法院采纳。
二、攻破“已尽管理职责”抗辩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被告是否在事发前设置了警示标志。李忠宝律师运用专业的法律技巧进行举证与质证。他申请现场证人廖X、孔X出庭作证,证人证言相互印证,表明原告受伤时现场并无警示标志,是事后保安才放置的。律师还提交了现场照片,与证人证言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事发时缺乏安全防护。对于被告提交的“安全巡查记录表”和“情况说明”,律师指出其为物业公司单方制作,无法证明警示标志在原告受伤前已设置,法院最终采纳了律师意见,认定被告证据不足。
三、据理力争赔偿项目
在赔偿金额计算上,李忠宝律师为原告据理力争。他详细列举了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共计17万余元的赔偿项目,并依据司法鉴定意见书支持赔偿请求的合理性。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他成功为原告争取到了2000元的精神抚慰金。这种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充分体现了他“以个案之辩,促公正之裁;求罪刑相适,护法治晴空”的执业理念。
四、判决结果与律师成就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李忠宝律师关于被告“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核心代理意见,认定原告受伤系盖板断裂所致,且事发时无警示标志。对部分赔偿标准依法调整后,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98,095.94元。李忠宝律师不仅在这起民事案件中表现出色,他还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百余起相关案件。他获得过“优秀律师”“楚雄州优秀共产党员”等诸多荣誉,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深受当事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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