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质背景彰显实力
这位律师是湖南金州(株洲)律师事务所的刘苗,毕业于湖南工业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他不仅是一名执业律师,还担任湖南省应用法学研究会理事、株洲市理论宣讲人才库成员、株洲市天元区法理斗争支援排法理宣传员等职务。多重身份的历练,让他具备了精深的专业理论素养和敏锐的司法实践洞察力。自执业以来,他累计办案数百余件,深耕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债权债务、合同事务及房产纠纷等领域。
二、典型案例扭转乾坤
杨X等多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一级)再审案是刘苗律师的经典案例。当事人杨X因工程款纠纷受邀集与他人前往交涉,过程中与对方爆发冲突,杨X持砍刀刀背击打被害人漆某头部,致其重伤一级、呈植物生存状态,并构成一级伤残。一审、二审法院均认定杨X系主犯,其行为“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杨X不服申诉被驳回后,案件经法院院长发现程序启动再审。
刘苗律师作为杨X再审程序的辩护人,深知传统自首、初犯等情节在一、二审已被考量,要实现有效辩护,必须挑战“手段特别残忍”的认定。他深入研究案卷和判例后提出,杨X使用刀背击打且仅击打一次,被害人倒地后未继续加害,与司法实践中典型的“特别残忍手段”有本质区别。伤害后果严重更多是因头部要害部位受击的生物学特性,不能反推出手段“特别残忍”,主张应在三年至十年间量刑。
三、专业策略取得突破
刘苗律师在本案中采用了直面核心的“定性之辩”策略。他没有停留在常规量刑情节呼吁上,而是精准瞄准影响量刑档次的关键法律定性问题,通过严谨法理分析和案情对比,成功动摇原审对“手段特别残忍”的认定,改变了量刑基准范围。在看似无辩护余地的绝境中,他凭借对刑法条文和司法解释精神的深刻理解,从“刀背使用”“单次击打”等细微处切入,挖掘深层辩点。最终,再审法庭采纳了他的核心辩护意见,认为杨X手段尚不属于“特别残忍”,原判适用量刑档次不当,改判杨X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另一名主犯李X也因家属赔偿取得谅解刑期从十四年改判为六年。
四、荣誉与客户群体广泛
刘苗律师以其扎实的专业功底、丰富的实战经验和尽责的执业态度,赢得了众多荣誉和广泛的客户群体。他秉持“案件无大小,追求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的执业理念,无论是面临重大刑事案件指控的企业与个人,还是处理婚姻家事、合同债务等民商事纠纷的当事人,都愿意寻求他的帮助,他也始终以法律为武器,竭诚为当事人捍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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