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力律师登场
蒋顺花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自学考试),法学本科。自2012年起,她就成为了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拥有丰富的法律经验。她不仅是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还担任着第七届贵州省律师协会重大案事件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2019年,她被兴义市司法局聘请为“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2022年荣获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突出贡献奖。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专注于建设工程等合同类纠纷、家事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公司法务及企事业单位非诉法律事务。
二、棘手案件降临
委托人因与某民办学校、刘X的合同纠纷面临巨大挑战。委托人与该民办学校签订了《企业借款合同》《平场工程施工合同》等系列合同,支付了30万元诚信金,准备承接学校新建校区平场及砂石加工工程,还承诺出借500万元用于学校缴纳土地出让金。然而,学校未取得项目用地审批,工程无法启动,委托人诉请解除合同并返还诚信金,一审法院虽然支持了该诉求,但校方及刘X上诉人不服提起上诉,要求撤销原判,驳回委托人返还30万元诚信金的诉讼请求。在这关键时刻,委托人将希望寄托在了蒋顺花律师身上。
三、律师缜密办案
蒋顺花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投入工作,聚焦二审核心争议。首先,她深入梳理案件核心事实,锁定关键证据。通过仔细分析卷宗材料,发现学校在未与政府签订《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的情况下,虚构已签订协议的事实,误导委托人。同时,从晴隆县自然资源局调取证明,证实案涉土地因征地未完成,政府未供地给学校,项目不具备施工条件,委托人签订合同的核心目的无法实现。接着,她拆解对方上诉理由,构建针对性抗辩逻辑。针对上诉人提出“委托人未按约出借500万元构成违约,不应返还诚信金”的主张,蒋律师指出学校未在45日内取得用地审批手续,委托人中止出借款项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且《企业借款合同》未成立生效,学校收取30万元诚信金无合法依据。
四、庭审精彩抗辩
在二审庭审中,蒋顺花律师精准抗辩。她清晰呈现证据链,重点强调学校存在隐瞒关键事实的过错,未取得用地审批是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根本原因。同时指出30万元诚信金属工程保证金性质,合同无法履行时依法应予返还。她还强调一审判决实体处理结果正确,上诉人的上诉理由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蒋律师的专业表现令人赞叹。
五、胜诉成果斐然
最终,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蒋顺花律师的抗辩意见。法院认定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实体处理并无不当,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某民办学校需向委托人返还30万元诚信金,二审案件受理费5800元由上诉人负担。蒋顺花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成功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再次证明了她在法律领域的卓越实力。如果你也面临法律难题,或许蒋顺花律师能成为你值得信赖的法律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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