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证遗嘱之后又写了自书遗嘱以哪个为准
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即便之前存在公证遗嘱,之后又写了自书遗嘱,只要自书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如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等,且表达了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在多份遗嘱内容冲突时,应当按照最后所立自书遗嘱来处理遗产分配等事宜。
二、公证遗嘱之后再立的遗嘱有没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42条规定,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已被取消,遗嘱效力以最后一份合法有效遗嘱为准。具体分析如下:
1.遗嘱效力规则:遗嘱人可撤回、变更自己所立遗嘱。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抵触时,无论后续遗嘱是否为公证形式,均以最后一份合法有效遗嘱为准。
2.后续遗嘱的合法性:若后续遗嘱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如自书遗嘱需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打印遗嘱需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则其效力优先于之前的公证遗嘱;若后续遗嘱形式不合法(如无见证人、未签名等),则仍以原公证遗嘱为准。
结论:公证遗嘱后再立的遗嘱是否有效,取决于后续遗嘱的形式合法性及内容是否与前遗嘱抵触。合法有效的最后一份遗嘱,效力优先于公证遗嘱。
(依据:《民法典》第1142条)
三、公证遗嘱之后再立新遗嘱要怎么解决
立遗嘱人在公证遗嘱后又立新遗嘱,以最后所立的合法有效遗嘱为准。根据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若后立的遗嘱也是公证遗嘱,按规定程序办理新的遗嘱公证即可。若后立的是非公证遗嘱,只要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比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后立遗嘱同样有效。当发生继承纠纷时,以最后这份合法遗嘱分配遗产。
当探讨公证遗嘱之后又写了自书遗嘱以哪个为准时,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若自书遗嘱对之前公证遗嘱的部分内容进行了变更或补充,且自书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在实际认定中可能会产生不同情况。另外,若有多份自书遗嘱与公证遗嘱并存,各遗嘱之间的效力顺序也需明确。遗嘱的执行和生效时间也受多种因素影响。如果你对遗嘱效力的具体判定、遗嘱执行流程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专业解答。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精准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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