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假释算不算刑罚执行完毕
假释不算刑罚执行完毕。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罚后,因其遵守监规、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制度。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需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若在考验期内遵守规定,未出现撤销假释的情形,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但在此之前,刑罚并未执行完毕。一旦违反相关规定,可能会被撤销假释,重新收监执行未执行完的刑罚。所以,假释是刑罚执行过程中的一种变通执行方式,并非刑罚执行完毕。
二、假释期间再犯罪是否按新罪重新量刑
假释期间再犯罪不只是按新罪量刑。依据《刑法》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
具体量刑规则是,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这里的数罪并罚一般采用“先减后并”原则,即先减去已执行的刑期,再将剩余刑期与新罪刑罚合并。
例如,甲原判刑10年,已执行6年被假释,假释期间犯新罪判3年,那就是用剩余4年和新罪3年按规定并罚。所以,假释期间再犯罪不是仅按新罪量刑,而是综合考量前后罪情况。
三、假释期间又犯罪,数罪并罚量刑规则是啥
依据《刑法》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先减后并”规则实行数罪并罚。即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执行刑罚。
例如,甲因抢劫罪被判10年,执行6年后被假释,假释考验期4年,在假释第2年又犯盗窃罪。此时应撤销假释,先算抢劫罪未执行的刑罚(10-6=4年),再将这4年与盗窃罪所判刑罚,按数罪并罚原则确定最终执行刑期。数罪并罚时,管制最高不超3年,拘役最高不超1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超20年,总和刑期超35年的,最高不超25年。
当探讨假释算不算刑罚执行完毕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了解。假释考验期内,犯罪分子需遵守相关规定,若违反可能会被撤销假释,重新收监执行剩余刑期。另外,在假释考验期满后,如果没有违反规定,才视为原判刑罚执行完毕,但这期间再犯罪的认定和处罚也有其特殊规则。如果你对于假释期间的具体要求、假释考验期满后的法律认定,以及假释与刑罚执行完毕相关的其他疑问,不要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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