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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公房能否遗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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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6 · 1338人看过
导读:公房不能遗嘱继承,因其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居住人只有使用权,遗嘱处分的应是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对公房无处分权。但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在承租人死亡后可申请变更承租人继续承租。共同居住人需有本市常住户口、共同居住两年以上且无其他住房,多人符合条件时先协商,协商不成由公房产权单位等指定。
房屋公房能否遗嘱继承

一、房屋公房能否遗嘱继承

公房不能遗嘱继承。公房的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居住人仅有使用权,并非所有权人,而遗嘱处分的应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所以遗嘱人对公房无处分权,不能立遗嘱指定由谁继承。不过,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在承租人死亡后可申请变更承租人继续承租。共同居住人需在租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共同居住两年以上,同时无其他住房。若有多人符合条件,需协商确定新承租人;协商不成,由公房产权单位或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指定。

二、公房承租权能否通过遗嘱进行继承

公房承租权不能通过遗嘱继承。公房的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承租人仅有使用权。依据《民法典》,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公房承租权并非承租人的个人财产,所以不属于可继承的遗产范围。

不过,在承租人去世后,共同居住人或符合条件的近亲属可向公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承租人。通常需满足在该房屋处有常住户口、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定期限等条件。各地区对公房承租人变更的规定存在差异,具体要按当地政策和公房管理部门要求办理。

三、公房居住权能否在遗嘱中指定他人继承

公房居住权不能在遗嘱中指定他人继承。公房的产权归国家或单位所有,居住人仅有使用权,并非所有权,而可继承的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房居住权不属于该范畴。

不过,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在原承租人死亡后,可向产权单位申请变更承租人。一般需共同居住人在该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已实际居住一定年限,无其他住房等。若符合条件,经产权单位审核同意,可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继续居住使用该公房。

在探讨房屋公房能否遗嘱继承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若公房承租人去世后,共同居住人是否有继续承租的权利呢?一般来说,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是可以申请变更承租人继续居住使用的。另外,在公房面临拆迁时,其拆迁补偿权益又该如何分配呢?这也和公房的性质及相关规定密切相关。如果你对公房的遗嘱继承、继续承租、拆迁补偿分配等问题还有疑问,想了解更多详细的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让专业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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