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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凉山债权债务律师解正军:代理劳动工伤死亡案获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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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6 · 1706人看过
导读:解正军律师自2019年起在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200件。他专注于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工伤赔偿等民商事领域,尤其专精债权债务案件。其代表性办案经历为代理潘X、王某诉简X、潘X甲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最终帮助原告在劳动工伤死亡案件中胜诉。

教育与执业背景

解正军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数年时间,执业证号为151xxxxxxxx156364,是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的一名专职律师。该律所位于四川凉山,具体联系地址是凉山州西昌市大石板路东段3号检测苑五楼。解正军律师在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民商事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工伤赔偿等民商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其中尤为专精于债权债务案件,占比约20%。同时,在建设工程、劳务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工伤赔偿领域,他同样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案件达20件,主要集中在工伤待遇赔偿,占比约15%,并且熟悉工伤认定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代理案件详情

在20212022年期间,解正军律师代理了一起备受关注的劳动工伤死亡案件。原告为潘X(精神残疾,无劳动能力)、王某(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为潘X某(系原告亲属),同时原告委托解正军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被告为简X和潘X甲,简X委托非某作为诉讼代理人,潘X甲委托陈某某、李XX作为诉讼代理人。案由是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基本事实是,2021年12月,被告简X请被告潘X甲为其拆除家中旧房顶,潘X甲随后召集包括死者王XX(原告亲属)在内的工人进行施工。同年12月23日,王XX在拆除房顶时,因横梁断裂,从约3.4米高处坠落重伤,后经多次住院治疗,于2022年2月10日死亡。事故发生后,被告简X垫付了部分费用。

原告诉讼请求

原告请求判令二被告连带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544,586.73元。这一请求是基于王XX的死亡给原告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精神损失,包括后续的医疗费用、家庭主要劳动力丧失导致的生活困难等多方面因素。

被告答辩情况

被告简X主张其与潘X甲是承揽关系,其作为定作人无选任过错,已尽提醒义务;王XX自身存在重大过错;且王XX死亡与家属放弃治疗有关。被告潘X甲则主张其仅为介绍人,与王XX无雇佣关系;死者王XX与简X构成劳务关系,且王XX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双方的答辩都试图减轻自己在此次事故中的责任。

法院查明与判决

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被告简X与潘X甲之间形成承揽关系,简X将拆旧建新工程以单价方式发包给潘X甲。同时认定被告潘X甲与死者王XX之间形成劳务关系,王XX向潘X甲提供劳务并获取报酬。并且查明死者王XX不具备高处作业资质,作业时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自身存在过错。

责任认定方面,被告潘X甲作为接受劳务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过错,承担40%的赔偿责任。被告简X作为定作人,将高处作业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个人,在选任上存在过错,承担30%的赔偿责任。死者王XX自身存在过错,自行承担30%的责任。对于被告关于“家属放弃治疗导致死亡”的抗辩,法院鉴于原告家庭困难无力承担医疗费,未予采纳。

法院核定包括医疗费、死亡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总额为1,393,214.23元。最终判决被告简X赔偿337,964.27元(扣除已垫付的80,000元),被告潘X甲赔偿557,285.69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2,736.60元,被告简X负担2,736.60元,被告潘X甲负担3,648.80元。这一案件的成功代理,充分体现了解正军律师在工伤赔偿等民商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也展现了他以客户权益为中心,通过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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