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教育背景
陈俊全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优质的法学教育为他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使其能够在复杂的法律条文和理论中精准把握要点,为后续的法律实践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知识支撑。在求学过程中,系统学习的法学知识让他对各个法律领域有了全面的认识,特别是在刑法学方面,深入的研究为他日后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埋下了伏笔。
丰富执业经验
自2017年开始执业,陈俊全已在法律行业深耕多年。他所在的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位于南宁市东葛路165号绿地中央广场c1栋5楼501。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这一庞大的案件数量背后是他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深厚的法律功底。在这些案件中,他深耕于刑事和民事两大领域,尤其在刑事案件上表现卓越,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800余件,刑事案件占比约达70%。同时,他在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细分类型的民事案件上,也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
多领域职务担当
陈俊全不仅是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还身兼数职。他是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这表明他在南宁律师行业的刑事领域和公益服务方面都得到了同行的认可和肯定。作为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他积极促进校友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为校友们搭建了一个良好的沟通平台。此外,他还是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通过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为维护监狱的和谐稳定贡献力量,帮助罪犯解决矛盾纠纷,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
典型刑事案例
在林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中,陈俊全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细致的调查工作,为林某某争取到了不起诉的结果。他深入研究案件细节,寻找证据中的漏洞和法律适用的关键点,最终成功为当事人洗脱罪名。李某涉黑案中,原本复杂的案件经过他的精心辩护,最终只认定李某构成寻衅滋事罪,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他通过对案件事实的梳理和法律条文的精准解读,有力地反驳了公诉机关的部分指控。杨某故意伤害罪案,他同样为杨某争取到了不起诉的结果,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他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提出合理的辩护意见,展现了出色的辩护能力。陈某猥亵罪案,最终陈某获得缓刑,这也充分体现了陈俊全在刑事辩护中的专业水平,他全面考虑案件各种情节和因素,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判决结果。
寻衅滋事案辩护
以蒙X寻衅滋事罪案为例,公诉机关指控蒙Xx、唐XX等七名被告人犯聚众斗殴罪。陈俊全作为蒙Xx的辩护人,提出了有力的辩护意见。他认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从案件起因来看,是被告人蓝xx酒后在路边辱骂、挑衅路过的蒙X等人,此行为属于典型的“无事生非”。蓝xx等人纠集人员是为了满足寻求刺激、争强好胜的心理,并非针对特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而且蓝xx、蒙Xx等人殴打他人时间不长,虽持有器械但未实际使用,其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不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在量刑方面,他指出蒙Xx案发后在案发现场等待并配合民警调查,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应认定为自首;蒙Xx获得了对方人员的谅解,系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且自愿认罪认罚;考虑到蒙Xx独自抚养刚满三周岁儿子的特殊家庭情况,若定性为寻衅滋事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适用缓刑,若定性为聚众斗殴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适用缓刑。虽然最终法院认定七名被告人构成聚众斗殴罪,但对他们减轻处罚,部分被告人适用缓刑,陈俊全的辩护意见在一定程度上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有利的判决结果。
执业理念坚守
陈俊全始终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他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全力以赴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无论是为大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担任法律顾问,还是为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辩护,他都能坚守法律底线,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来,他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南宁法律界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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