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债务中一方不知情是否构成共同债务
婚姻债务中一方不知情,不一定构成共同债务。
依据《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需满足“共债共签”原则,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若债务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且另一方不知情,一般不认定为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例如,一方背着另一方借款用于赌博,此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不应认定为共同债务;若借款用于家庭购房,虽另一方当时不知情,但该债务服务于家庭,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二、婚姻债务一方不知情下共同债务认定标准是啥
婚姻中一方不知情时,共同债务认定标准如下:一是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如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等。二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像日常衣食住行、子女教育医疗等开支,即便一方不知情,也属共同债务。三是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若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债权人需举证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否则法院一般不认定为共同债务。认定时会综合考量债务用途、夫妻财产状况等因素。
三、不知情下婚姻共同债务的承担责任如何界定
夫妻共同债务以“共债共签”为原则,若不知情方面对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需看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
若该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则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不知情方也需担责。但能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如一方擅自资助无扶养义务人的债务等,不知情方无需承担。
此外,若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即便一方不知情,也属共同债务。不知情方如不想担责,需举证证明债务不符合共同债务的构成要件。
在探讨婚姻债务中一方不知情是否构成共同债务时,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债务不构成共同债务,那另一方是否有协助偿还的道义责任,以及债权人在这种情况下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另外,当不知情方事后知晓债务存在,其态度和行为可能对债务性质的认定产生影响。如果您在婚姻债务方面,除了一方不知情是否构成共同债务,还对债务清偿、债权人权益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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