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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凉山刑事辩护律师郑勇:专注办理网络、职务犯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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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3 · 1945人看过
导读:郑勇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就职于四川迈德律师事务所。他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尤其擅长网络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案件。执业至今承办案件超5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300余件。典型案例有博某抢劫杀人案二审改判无罪,张某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侦查阶段不予批捕。

执业背景深厚

郑勇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自2009年起在四川迈德律师事务所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积累了近二十年的刑事辩护经验。他是四川迈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凉山州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300余件,在网络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等领域尤为专精,占比约80%。他的客户涵盖了各类刑事案件当事人,以其对案件准确的判断、对证据透彻的分析以及法庭上有理有节的辩护,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

抢劫杀人案改判

在博某抢劫杀人案中,郑勇所在的辩护团队紧密协作。案件经历了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一审重审,前三次审判均认定博某有罪。但辩护团队并未放弃,在二审中继续深入分析案件证据和事实,提出有力的辩护意见。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直接改判博某无罪,充分彰显了郑勇律师在重大刑事案件辩护中的专业能力和执着精神,为当事人挽回了自由和名誉。

多案实现轻判或不诉

在众多案件中,郑勇律师都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良好的结果。如张某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涉案汽车机油价值3000多万元,侦查阶段郑勇律师向检察机关提出证据不足不应批捕的辩护意见,检察机关予以采纳,对张某不予批捕。吴某滥伐林木案,涉案树木近一千株,他提出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建议检察机关不予批捕,检察机关采纳;后侦查机关直诉,他在检察机关召开的听证会上,仍然坚持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对吴某不予起诉。此外,在杨某串通投标案、崔某故意伤害案、宋某生产销售假药案等多起案件中,他的辩护意见均被检察机关采纳,相关当事人获得不予起诉的结果。在毛某贩卖毒品案中,一审判处毛某死刑,二审他提出毛某系被动参与、犯罪作用及地位低于同案犯的辩护意见,二审改判毛某死缓。这些案例充分体现了郑勇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深厚功底和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全力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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