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工程纠纷引出法律难题
在商业活动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并不少见。本案中,武汉XXXX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实际施工人,与总包方浙江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桩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承建厂区桩基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后,XX公司却拖欠10%尾款(质保金)292,380.47元。为维护合法权益,XXXX公司委托湖北乾行律师事务所的蒲开恩律师代理诉讼,要求XX公司支付拖欠工程款及违约金,并要求发包方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二、专业律师出击构建证据链条
蒲开恩律师深知,在此类纠纷中构建完整、无懈可击的证据链是胜诉的关键。他系统地收集并提交了三大核心证据:《桩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确立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工程开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及竣工验收会议纪要证明己方已履约完毕;经对方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的《桩工程班组结算单》明确了最终债权金额。这一套证据形成了完美的逻辑闭环,成为主张工程款最直接、最有力的依据。
三、精准法律适用争取最大权益
为最大限度保障债权实现,蒲开恩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将发包方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付款责任。尽管发包方庭上辩称已结算完毕且不存在欠付,但蒲律师当庭对其提交的结算资料提出合理性质疑,指出其存在虚构债务以损害己方权益的可能。此外,针对XX公司逾期付款的违约行为,蒲律师坚持依据合同约定的5万元违约金条款提出主张,并成功说服法庭全额支持该诉请。
四、案件结果与启示意义
法院经审理,基本全部采纳了蒲开恩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浙江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全部拖欠工程款及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合计342,380.47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不过,法院认定发包方与总包方已结算完毕,不存在欠付工程款事实,驳回了要求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此案的胜诉,淋漓尽致地展现了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施工过程中规范留痕、获取经对方有权人员确认的结算文件至关重要。同时,即便对发包方的连带责任诉求未获支持,但将其列为被告并在庭审中施加压力,也是保护自身权益的必要诉讼策略。蒲开恩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执业经验,成功为当事人挽回了全部经济损失及违约金,实现了预期的诉讼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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