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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可约定财产损失不担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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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2 · 1612人看过
导读:一般情况下,双方可约定财产损失不担责,但有限制。依据《民法典》,若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平等、自愿约定特定情形下财产损失不担责,且不违法违规、不违背公序良俗,约定有效。不过,免除一方造成对方人身损害责任,或因故意、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如甲故意损坏乙财物无需担责的约定就无效。
双方可约定财产损失不担责吗

一、双方可约定财产损失不担责吗

一般情况下,双方可以约定财产损失不担责,但存在一定限制。

依据《民法典》,民事主体按照自己意愿依法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若双方出于真实意思表示,平等、自愿地约定对特定情形下的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该约定有效。

然而,若存在免除一方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责任,或因故意、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则无效。比如,甲与乙约定,甲故意损坏乙财物无需担责,此约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所以,双方约定财产损失不担责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约定无效。

二、双方约定财产损失免责条款是否合法

双方约定财产损失免责条款一般情况下是合法的,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该免责条款有效。

但也存在无效情形。根据《民法典》,造成对方人身损害,以及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比如,甲与乙约定,若甲故意损坏乙的贵重物品无需赔偿,此条款因故意造成对方财产损失而无效。所以,约定财产损失免责条款需符合法律规定,不然可能被认定无效,无法实现免责目的。

三、双方约定人身损害免责条款是否合法

双方约定人身损害免责条款,原则上不合法。依据《民法典》规定,合同中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无效。这是因为人身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关乎生命健康,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

在实践中,若一方通过合同约定免除自身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责任,这种约定违背了法律保护人身权益的基本精神,会使弱势方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例如,某些雇佣合同中约定雇主对雇员工作中造成的人身损害概不负责,此类条款是无效的。所以,即便双方有关于人身损害免责的约定,在出现人身损害情形时,受损害方仍可依法主张相应赔偿。

在探讨双方可约定财产损失不担责吗这个问题时,还需关注相关的拓展情况。一方面,若双方约定财产损失不担责,在后续履行中一方反悔,该约定是否继续有效是个关键问题。另一方面,若约定涉及第三方利益,比如债权人利益,这种约定是否能对抗第三方也值得思考。法律对于这类约定有着细致的规定和考量。如果您在财产损失约定、约定效力判定以及第三方权益影响等方面存在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细节,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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