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撤销赠与怎么收诉讼费
撤销赠与纠纷属于财产案件,诉讼费收取依诉讼请求的金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具体标准为:不超1万元的,每件交50元;超1万至10万元部分,按2.5%交纳;超10万至20万元部分,按2%交纳;超20万至50万元部分,按1.5%交纳;超50万至100万元部分,按1%交纳;超100万至200万元部分,按0.9%交纳;超200万至500万元部分,按0.8%交纳等。
例如,诉讼请求金额为30万元,需交纳的诉讼费为50+(10万-1万)×2.5%+(20万-10万)×2%+(30万-20万)×1.5%=50+2250+2000+1500=5800元。法院通常由原告先行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二、撤销赠与诉讼费收取有何特殊规定
撤销赠与诉讼属财产案件,诉讼费收取无特殊规定,按一般财产案件标准执行。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1万元,每件交50元;超1万至10万元部分,按2.5%交纳;超10万至20万元部分,按2%交纳;超20万至50万元部分,按1.5%交纳;超50万至100万元部分,按1%交纳;超100万至200万元部分,按0.9%交纳;超200万至500万元部分,按0.8%交纳等。实践中,法院会依具体诉讼标的额计算应收取的诉讼费。
三、撤销赠与诉讼费减免有什么特殊条件
撤销赠与诉讼中,诉讼费减免有法定条件。依《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可减交或免交:
免交情形:其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其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其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其四,因见义勇为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损,本人或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补偿;其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减交情形:当事人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属国家规定优抚、安置对象;其他确需减交费用的情形。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当我们探讨撤销赠与怎么收诉讼费时,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撤销赠与的条件是什么,并非所有情况都能随意撤销赠与,只有符合法定情形,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等,才可以行使撤销权。另外,撤销赠与后财产的返还问题也很关键,若赠与财产已交付,撤销后受赠人需返还。如果您对撤销赠与的诉讼费收取标准、撤销条件以及财产返还等问题仍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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