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属于婚姻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可撤销的情形主要有两种:
一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应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若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胁迫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愿结婚。
二是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重大疾病通常指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等。撤销婚姻后,婚姻自始无效。
二、婚姻可撤销情形下财产分割如何处理
婚姻可撤销情形主要指因胁迫结婚,以及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情况。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财产分割方面,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同居期间所得财产,推定为按份共有,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例如,甲受胁迫与乙结婚,婚姻被撤销后,二人同居期间购置房产,若甲能证明大部分购房款由自己出资,分割时会适当多分;若无法证明出资情况,则等额分割。
三、婚姻可撤销时子女抚养权归属如何判定
婚姻被撤销后,子女为非婚生子女,但抚养权判定规则与婚生子女相同。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形的除外。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主要考虑因素有双方经济状况、生活环境、陪伴时间等。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此外,若一方存在严重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虐待、暴力等,法院一般不会将抚养权判归该方。
当我们了解了属于婚姻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之后,还需关注可撤销婚姻带来的其他法律问题。比如,婚姻被撤销后,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如何处理,一般会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另外,可撤销婚姻中,无过错方是否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是大家关心的问题,法律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如果您在可撤销婚姻方面还有更多疑问,比如财产分割的具体标准、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等,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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