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胁迫下缔结的婚姻是否可撤销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这里的“胁迫”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若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该“一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一旦婚姻被撤销,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
二、受欺诈缔结的婚姻能否依法撤销
一般情况下,受欺诈缔结的婚姻不能直接依法撤销。我国《民法典》规定,可撤销婚姻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二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受欺诈结婚并不在上述可撤销婚姻范围内。不过,如果欺诈涉及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撤销后,婚姻自始无效。若欺诈未涉及重大疾病隐瞒等法定情形,通常不能通过撤销婚姻解决,只能按离婚程序处理。
三、受胁迫缔结的婚姻能否依法撤销
受胁迫缔结的婚姻可依法撤销。依据《民法典》第1052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应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若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此外,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胁迫需考量胁迫方是否有胁迫故意、实施胁迫行为,且使对方因恐惧而结婚。一旦经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为受胁迫婚姻并判决撤销,该婚姻自始无效。
当探讨胁迫下缔结的婚姻是否可撤销时,除了明确其可撤销性,还有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可撤销婚姻的申请时间是有规定的,受胁迫的一方应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若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则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另外,申请撤销婚姻需要走法定程序,一般要向人民法院提出。若你在遭遇胁迫婚姻或处理相关事宜时有诸多疑问,不知如何申请撤销、对时间限制把握不准等,别焦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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