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棘手委托,明确核心争议
原告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由,将某电力建设公司等四被告告上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要求某电力建设公司与另一被告连带支付工程款及资金占用费合计175503.58元等。某电力建设公司作为案涉工程的分包施工方,委托了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的蒋顺花律师。蒋顺花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现任第七届贵州省律师协会重大案事件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等职。接受委托后,她迅速聚焦案件核心争议,即原告主张的欠付工程款是否属实,某电力建设公司是否应承担付款责任。
二、深入调查,构建抗辩体系
为构建有效抗辩体系,蒋顺花律师开展了一系列关键工作。她通过与委托人深度沟通及证据核查,确认某电力建设公司与原告所述“挂靠人”实为项目管理人员关系,并非挂靠关系,且原告未完成全部约定任务即中途离场。同时,律师协助委托人全面整理付款凭证,证实已向原告支付足额款项,甚至超出其实际应得工程款数额。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付款链条,为后续的抗辩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庭审交锋,直击诉求漏洞
庭审中,蒋顺花律师充分发挥专业能力。她明确指出原告主张欠付164000元工程款的依据仅为其自行制作的施工表,无委托人及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且双方未就工程进行结算,施工范围、工程量及单价均存在争议。此外,原告虽提出工程造价鉴定申请,但逾期未交纳鉴定费导致鉴定终止,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她还进一步明确责任边界,指出某电力建设公司已履行付款义务,原告未及时向工人支付工资与公司无关。
四、胜诉结果,彰显专业实力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蒋顺花律师的抗辩意见。法院认定原告主张欠付工程款的依据不足,且未按期交纳鉴定费导致无法确定工程造价,应自行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最终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905元由原告自行负担。这一胜诉结果充分彰显了蒋顺花律师的专业实力和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力维护。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凭借专业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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