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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法庭能起诉离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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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30 · 2019人看过
导读: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住院就医地除外)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特殊情况如被告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什么法庭能起诉离婚案件

一、什么法庭能起诉离婚案件

离婚案件通常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指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存在特殊情况,如对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婚案件该向哪个法院起诉

离婚案件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住所地指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存在特殊情况,若被告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等,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离婚起诉需向哪个法院提交

离婚起诉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交。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存在特殊情况:对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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