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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李岩律师代理工伤劳动关系仲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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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9 · 1441人看过
导读:李岩自2023年起于河北瀛上嘉律师事务所执业,服务于河北承德地区。他深耕刑事辩护、工伤赔偿、劳动纠纷领域,承办案件超200件。在工伤赔偿领域尤为突出,如在张XX与江西XX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劳动关系仲裁案中,成功助力确认劳动关系。

执业背景初揭

李岩毕业于河北工业大学,自2023年开始在河北瀛上嘉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刑事辩护、工伤赔偿劳动纠纷三大核心业务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身兼数字瀛和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等多个职务,积极参与行业交流与学术研讨,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工伤案件起纷争

2025年,张XX与江西XX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问题发生争议,张XX委托李岩律师向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张XX称自2024年4月1日起在该公司从事保洁工作,双方网签了劳动合同,2025年5月在工作中不慎踩空崴脚。他认为通过网签合同、工作群聊天、工资发放记录、考勤打卡记录等能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请求确认自2024年4月1日至今的劳动关系。

双方观点之博弈

被申请人江西XX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认可与张XX签订了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1日至202X年3月31日期间的劳动合同,但未明确对张XX受伤后的劳动关系表态。李岩律师依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泉支行交易明细、网签劳动合同、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诊断证明书复印件证据,强调张XX在被申请人承建项目工作,事实清楚,双方符合劳动关系主体资格,张XX受公司劳动管理且提供有报酬劳动,其劳动是公司业务组成部分。

仲裁裁决终落定

仲裁委经审理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清楚,双方无异议。虽经仲裁庭多次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但依据相关规定,最终裁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5月2X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当事人若对裁决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李岩律师在本案中凭借专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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