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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杨慧律师代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获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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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9 · 1690人看过
导读:杨慧律师自2014年起于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承办案件超1000件,擅长民事、刑事领域。2020年,其代理刘XX与康XX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凭借专业法律知识和深入分析,助力原告确认合同无效,为其争取到购房款返还及经济赔偿,展现了出色的业务能力。

深耕民刑领域

杨慧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自2014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有多年。她扎根于云南丽江,在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同时还身兼玉龙县法学会法律咨询专家等多个重要职务。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其中民事、刑事案件就达800余件,尤其专精于民事案件。在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细分领域,她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深厚的实务积淀使她成为当地法律界的佼佼者。

房屋买卖起纷争

2019年5月4日,原告刘XX与被告康XX公司签订《康美之家会员权益产品购买协议》,购买玉龙养生坊28102号房屋,并支付了购房全款。然而,被告迟迟未履行交付过户手续,刘XX发现所购房屋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土地使用年限与宣传的70年不符。2020年1月13日,刘XX在杨慧律师等的代理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协议无效,返还购房款、支付利息并赔偿损失

合同效力引争议

被告辩称签订协议时虽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但已告知原告相关证件在办理中,且协议有会员权益等附加值。被告于2020年1月16日获得预售许可证,认为合同效力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请求判令合同有效。杨慧律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指出原、被告签订的协议应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且被告在原告起诉后才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协议应认定无效。最终,法院支持了杨慧律师的观点,确认协议无效。

赔偿责任终判定

对于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已付房款一倍的诉求,被告称因康美药业负面影响融资受限,且已告知原告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事实,不应承担高额赔偿。杨慧律师则强调被告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售房违反法律规定存在过错。法院综合考虑双方过错程度及被告取得预售许可证明的时间等因素,判决被告返还购房款及相应利息,并赔偿原告100,000元,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求。杨慧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严谨的代理思路,为原告争取到了合理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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