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南宁陈俊全律师成功为故意伤害案嫌疑人争取不起诉

南宁陈俊全律师成功为故意伤害案嫌疑人争取不起诉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9 · 1256人看过
导读:陈俊全律师自2017年执业于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至今。他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执业多年累计承办案件超1000件,深耕刑事、民事领域,专精刑事案件。曾为杨X故意伤害案嫌疑人担任辩护人,成功争取不起诉结果,展现深厚实务能力。

刑事领域深耕

陈俊全律师自2017年踏入律师行业,便扎根于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他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为其法律执业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尤其专注于刑事领域,该领域案件占比约70%。常年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法律顾问的经历,让他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也为众多企业的合规运营提供了有力保障。他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和敏锐的法律洞察力,在刑事辩护领域逐渐崭露头角。

故意伤害案介入

2020年,杨XX因一起故意伤害案进入大众视野。当年9月13日晚20时许,在南宁市兴宁区,杨XX发现母亲和二嫂与邻居王XX发生争吵并互相推搡,其弟弟与被害人也发生了肢体冲突。随后,杨XX拿木棍敲打被害人手臂,杨XX跑回家拿菜刀将王XX头部、左前臂砍伤,经鉴定王XX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2020年12月3日,杨XX被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取保候审,2021年11月17日,该案被移送起诉,陈俊全律师作为杨XX的辩护人介入此案。

争取不起诉结果

陈俊全律师接手案件后,深入研究案件细节。他发现杨XX虽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杨XX认罪认罚,还赔偿了被害人部分损失。陈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为杨XX进行了有力辩护。最终,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杨XX不需要判处刑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杨XX不起诉。这一结果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也展现了陈俊全律师出色的辩护能力。

多领域经验积累

除了在刑事领域的卓越表现,陈俊全律师在民事领域的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他凭借“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同时,他还担任着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和行业交流,为推动法律行业的发展贡献着自己的力量。他在不同领域的经验积累,使他成为了一名全面且专业的律师。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