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充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年轻且专业的律师——黄明。他于2023年开始在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511xxxxxxxxx4234,服务地区主要为南充,联系地址位于南充市嘉陵区陈寿路299号。黄明毕业于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学历,同时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已逾100件,近年来深耕于债权债务辩护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70余件,在诈骗罪、开设赌场罪、帮信罪,以及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涉税犯罪等案件中经验丰富。他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实守信、勤勉敬业”的执业理念,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2025年,黄明律师代理了一起典型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当年2月,当事人张X的朋友瞿X以投资项目资金周转为由,向张X借款12万元。张X基于信任,于2月12日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了该款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瞿X先出具了《借条》,后又于2月19日出具了更为详细的《借款承诺书》,约定还款期限为2025年4月15日,逾期还款需按每日万分之三支付利息,若因借款人违约导致出借人采取法律手段追索债权,借款人应承担包括律师费在内的全部合理维权费用。
然而,还款期限届满后,瞿X仅偿还了3.6万元,剩余8.4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未支付。多次催收无果后,张X委托黄明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剩余本金及利息的计算是否准确,以及《借款承诺书》中关于由违约方承担律师费等维权费用的约定是否有效。黄明律师制定了清晰的代理策略。
在证据方面,黄明律师强化证据优势,向法庭系统提交了银行转账凭证、《借条》《借款承诺书》以及被告部分还款记录,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闭环。精准计算与适时调整诉请也是他的重要策略。他精确计算了截至起诉前的利息,在庭审中,为明确诉求并提升审理效率,当庭对利息计算起止点进行了调整,将请求明确为自逾期次日起,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约计算,同时主动撤回可能被视为重复主张的“违约金”请求。
对于律师费等维权费用的主张,黄明律师重点向法庭阐明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明确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具有督促债务人诚信履约、弥补守约方维权成本的功能。他提交了委托代理合同及律师费支付凭证,证明费用已实际发生。
被告虽未到庭,但提交了书面答辩状,主要对律师费承担提出异议。黄明律师当庭予以有力回应,指出被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借款承诺书》即应受其约束,其“不知晓相关法律细则”的抗辩不能成为免除合同义务的理由。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黄明律师的证据和代理意见,判决被告瞿X向原告张X偿还借款本金84,000元,支付逾期利息,计算标准完全按照《借款承诺书》约定的日万分之三执行,自2025年4月16日起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承担原告因本案支付的律师费3,000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也由被告承担。
这起案件是证据完备的典型民间借贷纠纷,法院的判决诠释了书面借款协议对保护出借人权益的重要性。而黄明律师在本案中的核心价值也得到了充分体现。他精准识别证据优势,通过有效组织与呈现,使书面证据的证明力充分发挥;专业的诉请设计与庭审应变,灵活调整利息主张,舍弃可能产生争议的违约金请求,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利益;成功实现维权成本转嫁,说服法院支持了律师费承担的约定。这不仅为委托人追回了本金和利息,还挽回了额外的维权成本,实现了权利的全面救济。同时,本案中起关键作用的《借款承诺书》文本,也体现了黄明律师在事前风险防范中的作用,为规范交易提供了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