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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过错方精神赔偿金能不能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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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9 · 1101人看过
导读:一般而言,离婚协议中过错方精神赔偿金的约定不可随意撤销。离婚协议属民事合同性质,基于自愿、平等协商达成。若无欺诈(故意告知虚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胁迫(以损害要挟迫使对方)等法定可撤销情形,双方应依约履行。若无此类情形,撤销精神赔偿金条款难获法院支持,具体案件由法院结合实际判定。
离婚协议中过错方精神赔偿金能不能撤销

一、离婚协议中过错方精神赔偿金能不能撤销

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中关于过错方精神赔偿金的约定不能随意撤销。

离婚协议是双方基于自愿、平等协商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若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可撤销情形,双方应依约履行。

欺诈是指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胁迫是指一方以给对方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的表示。

如果不存在上述可撤销情形,主张撤销精神赔偿金条款较难得到法院支持。但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情况,由法院综合判定。

二、离婚协议中房子归孩子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子归孩子具有法律效力。此属赠与合同性质。

从法律角度看,夫妻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在离婚协议中对房产归属作出明确约定,系将房产赠与子女。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

不过,需注意的是,在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前,赠与人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行使任意撤销权,但经公证的赠与合同或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所以,为保障孩子权益,建议尽快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使赠与行为最终完成。

三、离婚协议中一方承担所有费用能约定吗

离婚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承担所有费用。

从法律角度看,只要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即为有效。比如约定一方独自承担子女抚养费共同债务等。

但需注意,如果日后出现特殊情况,如承担方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无力继续承担,而另一方有能力时,承担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要求变更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所以,虽可作此约定,但也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约定既符合双方意愿,又具有一定灵活性和合理性,以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变化。

当探讨离婚协议中过错方精神赔偿金能不能撤销时,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精神赔偿金撤销成功,对无过错方后续的权益保障会产生怎样的影响,无过错方是否还能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获得补偿。另外,在撤销过程中,过错方可能需要承担哪些举证责任,若举证不充分又会面临怎样的结果。这些问题都与“离婚协议中过错方精神赔偿金能不能撤销”紧密相关。如果您对这些拓展问题或该问题本身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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