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刘刚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从2012年开始在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341xxxxxxxxx4193,服务地区为安徽-宿州,联系地址在安徽省宿州市南翔云集律师楼8楼(宿州市中级法院北门斜对过)。
执业以来,他累计办理案件上千件,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务经验,在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诉讼业务,以及公司上市等非诉讼业务方面业绩突出。
刘刚律师担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同时还是宿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宿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公司法律和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他具备中级经济师职称及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发行与承销),专业资质完整,跨领域知识储备丰富。
在执业过程中,刘刚律师曾参与办理多起由公安部及安徽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重案要案。他始终秉持严谨审慎的工作态度、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以诚信与正直作为执业准则,致力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他注重灵活运用法律知识,为委托人定制诉讼策略与解决方案。他也获得了宿州市律师协会“宿州市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律图“精英律师”等荣誉。
二、主办案例
案例为杨XX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成功取保候审。杨XX是一家网络科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代办工商注册登记业务。在为客户代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时,客户利用执照经营黄色w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2020年7月30日,杨XX被安徽省XX县公安局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刑事拘留,一旦罪名成立,将面临严重刑事处罚。
刘刚律师接受杨XX家属委托后,目标是在侦查阶段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他第一时间前往XX县看守所会见杨XX,了解代办业务流程、与客户沟通细节及对客户真实意图的认知情况,为辩护策略奠定事实基础。在羁押期间,律师保持与办案机关联系,跟进案件进展,把握提出法律意见的时机。律师还向公安机关提交书面法律意见,论证杨XX不符合取保候审的“社会危险性”条件。从主观上无犯罪故意,论证杨XX无法也无义务审查客户办理执照的深层意图;客观上无牟利目的,指出杨XX仅收取正常代办费用,未从非法收益中分成;行为上无社会危险性,强调杨XX积极配合调查,采取非羁押措施不妨碍诉讼程序。
最终,公安机关采纳了辩护人的法律意见,认为对杨XX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决定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释放。刘刚律师在本案中抓住黄金救援期,实现程序性胜利,避免当事人长期羁押;精准区分罪与非罪,切中辩护要害;通过专业沟通,有效说服办案机关;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利,体现了刑事辩护律师在维护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