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丁婷律师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法学本科,自2023年起在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650xxxxxxxx82969。她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七年,有着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行政执法经验。这种独特的经历让她能精准把握行政监管与司法实践的双重维度,尤其在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等领域能为企业提供全流程法律解决方案。她执业以来处理了百余件案件,服务过数十家中小微企业,还为多家企业起草、审核、修改合同。目前,她担任2家乌鲁木齐市学校、乌鲁木齐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某热力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买卖合同纠纷
案件当事人为乌鲁木齐某农业公司,在与合作方的交易中,对方要求该农业公司重复支付280万货款,双方因此产生争议。丁婷律师作为农业公司的代理律师,介入此案。她精准识别案件关键证据及漏洞,根据合同条款、交易记录等证据,制定了详细的诉讼策略。在法庭上,有力地阐述了农业公司无需重复支付货款的理由。最终,法院采纳了丁婷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农业公司无需重复支付280万货款,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手车欺诈案
2023年3月,委托人贾某某因生活消费需要,通过亲属与某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以72000元购买一辆本田飞度小型轿车。合同明确备注车辆“无事故,无水泡,无火烧”,贾某某按约定足额支付购车款,商家也完成车辆交付及过户登记手续。但购车后不久,贾某某发现车辆底盘漏油,经检测和司法鉴定,确认车辆为重大事故车。商家在销售时未披露车辆曾重大维修的关键信息,且仅同意退车退款,拒绝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贾某某委托丁婷律师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包括撤销合同、返还购车款及利息、赔偿各项费用、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金等。
商家上诉称对车辆事故不知情,无欺诈故意,且车辆事故位置隐蔽,超出其合理注意义务范围,还提出一审法院未认定其提交的《公证书》违反法定程序。二手交易行则辩称仅为购车款代收方,不应承担连带责任。丁婷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迅速梳理案件事实,明确以认定商家欺诈为核心制定“主张欺诈成立+要求退一赔三+追偿全部合理费用”的诉讼策略。指导委托人全面收集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有力反驳商家抗辩理由。庭审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充分阐述商家构成欺诈及应承担的责任,二手交易行不应担责的观点。一审法院判决撤销合同,商家返还购车款、支付三倍赔偿金等,商家不服上诉,二审法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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