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基本信息
卢扬超律师持有执业证号1440xxxxxxxxx8814,自2018年起在广东利合律师事务所开启执业生涯。他服务于佛山地区,律所联系地址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观绿路4号顺德置业广场三座1801、1802、1810号铺。其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实守信、勤勉敬业”的执业理念,力求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擅长业务领域
卢扬超律师擅长处理多类法律事务。在婚姻家事方面,涉及离婚(包括房产及股权分割、返还彩礼、孩子抚养权等)、遗产继承(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等);在合同领域,有合同纠纷、房产纠纷(新房或二手房买卖、购买集资房、逾期交房办证等);还包括民间借贷以及劳动工伤事务。他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
处理交通事故案
2019年XX月2日,被告胡XX驾驶车辆与曾XX驾驶的摩托车碰撞,导致曾XX死亡。经认定胡XX负全责,死者近亲属陈XX和曾XX均为智力残疾人,生活陷入困境,委托卢扬超律师提起诉讼,请求赔偿76万余元。案件于2019年XX月20日立案,10月16日开庭,争议焦点集中在原告被扶养人资格、费用计算及赔偿金额合理性等方面。
律师关键行动
卢扬超律师全面收集常住人口登记卡、残疾人证、村委会证明等证据,夯实原告被扶养人身份;精准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强调赔偿总额;主张精神损害优先赔付,增强保障;据理力争赔偿标准,结合当地情况争取合理金额;协调扣减被告已付款项,明确实际获赔金额。
案件最终结果
法院采纳原告方主要主张,认定总损失760,742.77元,被告XX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713,742.77元(扣除已付47,000元)。支持死亡赔偿金651,580元(含被扶养人生活费308,220元),酌定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并优先赔付,支持家属处理丧葬事宜的部分费用,驳回原告关于伙食补助费的请求。原告成功获得71万余元赔偿款,保障了智力残疾人基本生存权益,彰显了律师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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