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同夫妻债务如何认定
认定夫妻共同债务,需考量债务产生时间、用途等因素。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也属共同债务。若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不属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实践中,要综合证据判断债务性质,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消费凭证等,以确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共同夫妻债务清偿责任如何划分
共同夫妻债务一般由夫妻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依据《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若债务为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也认定为共同债务。
实践中,法院通常会综合考量债务用途、夫妻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判决。即便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对夫妻财产分割和共同债务承担有约定,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三、夫妻共同债务清偿后追偿权如何确定
夫妻共同债务清偿后追偿权的确定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应以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若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超出自己应承担份额的部分,有权向另一方追偿。确定追偿权时,首先看夫妻间有无关于债务分担的约定,有约定且不违法的,依约定追偿。无约定的,一般按平等原则,双方各承担一半债务。若一方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存在应多承担债务的情形,如债务用于对方个人不合理开支,可要求对方多承担。追偿时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当大家了解了共同夫妻债务如何认定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认定为共同夫妻债务后,夫妻双方对债务的承担比例是怎样的呢?一般情况下,若无特殊约定,夫妻需共同承担全部债务,但在某些情形下,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划分。另外,若夫妻一方偿还了超出自己应承担份额的债务,是否有权向另一方追偿呢?答案是肯定的,这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如果您对共同夫妻债务认定后的这些后续问题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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