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次离婚时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多次离婚时,每次离婚对共同财产的分割都遵循法定原则。首先要界定每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民法典》,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共同财产。
分割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能达成协议的按协议分割。若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一方在婚姻中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分割财产时可能少分。
需注意,每次离婚分割的是当次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前次离婚已分割的财产不再参与后续分割。若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可对该方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上述行为,可向法院起诉再次分割。
二、多次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归属如何判定
多次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归属判定原则与单次离婚一致。不满两周岁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协议不成的,法院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会综合考量父母经济状况、生活环境、陪伴时间、品德等因素。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尊重其真实意愿。若父母一方存在严重家暴、虐待子女等行为,不利于子女成长,法院一般不会将抚养权判归该方。多次离婚不影响这些基本判定原则,法院会结合每次离婚时子女的具体情况、父母双方实际条件及子女意愿等作出合理判决。
三、多次离婚时财产分割在法律上如何判定
多次离婚时,每次财产分割都遵循相关法律规定,采用不同判定方式。
若属一方婚前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仍归一方所有,不参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若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发现上述行为,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此外,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给予补偿。
在探讨多次离婚时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后,还存在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比如,若在多次离婚过程中,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财产时该如何处理。法律规定,对有此类行为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另外,多次离婚后复婚,复婚后又离婚,之前分割过的财产在后续离婚时是否还能作为共同财产再次分割,也是很多人关心的。如果您对多次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的这些拓展问题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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