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偶一方患重病,能否办理离婚
配偶一方患重病时可以办理离婚。
协议离婚方面,双方可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后签订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诉讼离婚中,法院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重病虽不是法定不准离婚的情形,但法院会考虑患病一方生活困难等情况,在财产分割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二、一方患重病时另一方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法院是否判决离婚,关键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一方患重病时另一方起诉离婚,法院不一定会判离。
依据《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若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法定情形,调解无效,应判离。但一方患重病,另一方起诉离婚,若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有挽回余地,一般不会判离,因为夫妻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不过,若能证明感情已破裂,如存在长期分居、家庭暴力等情况,调解无效,法院也可能判离。同时,判离时会考量患病方生活状况,要求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
三、一方患重病被起诉离婚,无过错方权益咋保障
在一方患重病被起诉离婚的情形下,无过错方(患病方)权益可从以下方面保障。财产分割上,依据《民法典》规定,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患病方可要求适当多分财产,为后续治疗和生活提供经济支持。若患病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此外,若患病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负担较多义务,有权在离婚时请求对方给予补偿。患病方可积极收集自身患病及经济困难等证据,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维护自身权益,由法院来公正裁判。
当探讨配偶一方患重病,能否办理离婚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在办理离婚过程中,健康一方对患病方可能存在一定的扶助义务,包括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等。另外,若涉及财产分割,考虑到患病方后续治疗等需求,财产分配可能会有所倾斜。如果你在配偶患重病办理离婚的过程中,遇到了关于扶助义务界定、财产分割比例等问题,不要让疑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为你提供清晰的指引。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