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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合同纠纷迷雾重重,看律师如何破局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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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3 · 1577人看过
导读:在法律纠纷日益复杂的当下,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也屡见不鲜。本案中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就装修款退还问题争执不下,一审、二审结果如何?背后又有怎样的法律逻辑?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的王定洪律师代理被上诉人,为我们揭开谜团。

一、装饰装修纠纷风云乍起

在商业活动中,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并不少见。上诉人王XX与被上诉人X经营部就房屋假山、水池及过滤系统装饰装修事宜产生了矛盾。总工程价款30000元,王XX支付部分工程款后,以施工成果与承诺方案差异较大为由终止合同履行,并诉至法院请求退还装修费12000元。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王XX不服上诉,这起纠纷进入了更为激烈的二审阶段。

二、王定洪律师临危受命

此时,王定洪律师接受被上诉人经营部的委托,开始了艰难的代理工作。王定洪律师自2016年执业至今,在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已深耕多年。他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院,有着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还曾在法院系统工作过,熟悉司法程序和法官审判思维。他擅长处理重大疑难案件,尤其在刑事辩护和合同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自执业以来承办案件已逾400余件。

三、精准策略扭转乾坤

王定洪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确立了抗辩核心。他紧扣“水池主体结构浇筑不属于合同约定施工范围”这一关键事实,结合上诉人一审证人证言及自认,有力反驳了“未按约定施工”的主张。在证据链构建方面,他提交双方微信聊天记录,证明施工范围为水池修改、假山制作、过滤系统安装,退场时仅剩余过滤系统收尾工程,还强化了上诉人一审中“水池浇灌不属于施工范围”的自认效力。同时,王定洪律师依据《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主张上诉人未举证证明分项工程价款及未施工部分对应的工程款金额,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四、胜诉背后的法律智慧

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王定洪律师在办案过程中总结了诸多心得。他认为自认规则的精准适用是本案关键,成功锁定上诉人自认事实直接否定了其核心上诉理由。举证责任分配是胜诉核心逻辑,强调上诉人未完成举证义务从而获得法院支持。在证据梳理上,他聚焦核心争议点,优先梳理关键证据形成完整逻辑链。此外,他还提示合同约定明确性的重要性,建议当事人签订合同时明确核心条款,避免后续争议。

王定洪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律功底、敏锐的洞察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这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中为被上诉人赢得了胜利。他始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宗旨,用专业和责任为当事人撑起了法律的保护伞。如果你也面临类似的法律纠纷,不妨考虑这位经验丰富、专业可靠的王定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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