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诉讼管辖 > 信用卡民事诉讼管辖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信用卡民事诉讼管辖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6513人看过
导读: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信用卡民事诉讼管辖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信用卡民事诉讼,属于信用卡民事纠纷

一、持卡人透支不还款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民事责任,严重的恶意透支行为甚至构成信用卡犯罪

从法律上讲,信用卡持卡人与发卡银行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双方应按合同约定诚信履行。持卡人透支后不按约定期限偿还透支款构成违约,应承担清偿欠款的民事责任。2009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始实施,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也印发了《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规定信用卡恶意透支及信用卡诈骗犯罪行为的立案条件和立案标准。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只要利用信用卡被诈骗金额超过5000元的就可以定信用卡诈骗罪

二、持卡人对自己的信用卡及其密码应负较高的注意义务

通常情况下,银行和持卡人一般会约定交易凭密码办理,只要密码一致就视为同意付款。由于信用卡交易密码是由持卡人设置、保管和自行使用,且信用卡的使用客观上也存在可以人卡分离的情况,因此,信用卡交易一般坚持“凭密码交易视为本人交易”的原则,除特殊情况,如有证据证明是银行系统的原因,或银行的过错造成持卡人信用卡及其密码信息泄露的外。这在法律上就要求持卡人对自己持有的信用卡及密码所施予的注意义务要高于对普通财产的注意义务。若持卡人因疏于注意而造成信用卡被他人盗用、冒用的,应承担相应乃至主要责任。

三、特约商户应依法承担相应的审慎注意义务

在信用卡流程中,特约商户是终端受理审核信用卡的重要环节。按通常理解,特约商户要履行善良管理人谨慎的注意义务,对终端操作人员应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在受理信用卡时,必须要求持卡人在签购单上签名,必须认真核对签购单上的签名与信用卡签名栏上的签名内容是否一致,字迹是否相符;如果发现持卡人消费无节制,形迹可疑及其他不符合消费常理的情况,应及时致电发卡银行进行查询、要求实际使用人出示有效证件等等。法院认定特约商户有没有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时,往往根据不同案情,综合考量各方面因素,判定特约商户的过错大小,对其应承担的责任作出相应判决。

根据上面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了解到信用卡民事诉讼和民事纠纷有关。我国各个法律都对这方面的内容做过详细的规定和限制。个人应该注意保护信用卡的使用过程。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365相关律师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诉讼管辖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诉讼管辖最新文章

遇到诉讼管辖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