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算组如何分配破产财产
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费用涵盖破产案件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分配债务人财产费用等;共益债务如因管理人或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等。
其次,按法定顺序清偿:第一顺序是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第二顺序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第三顺序是普通破产债权。
最后,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分配时,应制作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并法院裁定认可后执行。
二、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有哪些法律限制
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限制如下:
1.法定清偿顺序:依《企业破产法》,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按职工债权、社保及税款、普通破产债权顺序分配。前一顺序未清偿,不得对后一顺序分配。
2.优先受偿权保护:对特定财产享有担保等优先受偿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有优先受偿权。其未能就担保财产完全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3.留足偿债资金:在对债权人分配前,应扣除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全面调查核实破产企业资产和负债,确保资金合理分配。
4.公示与监管:分配方案要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且法院裁定认可,全程受法院、债权人监督。
三、清算组处置破产资产受哪些法律约束
清算组处置破产资产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约束。
依据《企业破产法》,清算组处置破产资产应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通过拍卖进行,除非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且应按法定清偿顺序分配处置所得,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依次清偿职工债权、社保费用与税款、普通破产债权。
《民法典》则在资产交易的物权变动、合同效力等方面发挥作用,确保资产处置交易合法有效。若清算组违法处置,给债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当我们了解清算组如何分配破产财产后,还需知晓一些相关的重要问题。首先,若有部分债权人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存在异议该如何处理呢?此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裁决方案是否合理。其次,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发现还有未处理的财产,这部分财产又该怎么处置呢?通常会按照原分配方案再次分配给债权人。如果您对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的流程细节、异议处理方式以及后续财产处置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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