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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成功代理生命权纠纷案,为原告争取合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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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2 · 1510人看过
导读:在当今法治社会,各类纠纷案件不断涌现,专业律师的作用愈发凸显。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的张居宽律师,执业多年来承办上千案件。他秉持“一切以当事人利益为重”理念,在多领域有深厚积淀,下面通过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了解其专业风采。

一、资深律师的专业背景

张居宽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本科学历。自2009年开始执业,是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5144,服务地区为淮安市,律所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路35号中鑫上城D1605-1606。他深耕于企业合规、建筑工程公司法民间借贷纠纷等领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千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

二、擅长领域的多元覆盖

张居宽律师擅长领域广泛,包括刑事法律、公司法律、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知识产权法律等。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不同领域的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2022年起,他带领律所为金湖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间代理案件全部胜诉,展现了其在公司法律事务方面的卓越能力。

三、典型案例:生命权纠纷

2024年,张居宽律师代理了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三原告的亲属乘坐案外人驾驶的电动三轮车行驶至案涉村道时,车辆冲入河中溺水身亡。三原告认为案涉道路存在安全隐患,相关被告未尽管理职责,遂诉至江苏省XX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146592.5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法院于2024年4月2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分别于4月26日、6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审理中法院依法组织现场勘验,核实案涉道路相关情况。围绕事发道路管理者、管理者是否存在过错及责任承担等争议焦点进行审理。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XX县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三原告损失36648.13元;被告XX县XX镇人民政府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三原告损失36648.13元;驳回三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17元,由被告XX县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负担104.25元,被告XX县XX镇人民政府负担104.25元,三原告负担208.5元。

四、执业理念与客户群体

张居宽律师始终坚持“一切以当事人利益为重”的执业理念,寻求及维护客户利益最大化。他的客户群体涵盖了个人和企业,无论是普通民众在生命权纠纷等案件中寻求帮助,还是企业在合规、法律事务等方面的需求,张居宽律师都能凭借其专业能力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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