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投身法律行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同时还担任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2015-2024年,他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
陈晓伟律师专业从事刑事案件辩护工作,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以及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企业负责人与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他还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就热点问题发表评论,还发表过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
二、主办案例
被告人许X在担任X经济技术开发区XXXX局长期间,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方面,一是指控其放贷收息非法收受59.5万元,二是指控通过请托人代付高价红木家具款非法收受20.2万元;滥用职权罪方面,一是指控其违规为亲属项目办理规划许可,致使243.93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未征回,二是指控其不履行催缴职责,致使154.286万元配套费未征回。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被告人面临数罪并罚的严重刑事处罚。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了“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精细化辩护策略。他第一时间会见许X,详细了解案情,并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形成“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辩护思路,获当事人认同。
针对受贿罪,在放贷收息问题上,律师从权钱交易本质出发,引用权威案例,从五个方面论证是合法民间借贷,还提出若认定受贿,数额计算应采纳对被告人最有利标准;在高价交易问题上,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切入,指出价格认定弹性大,现有证据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并论证请托人无需行贿的事实。
针对滥用职权罪,律师进行体系化辩护。在职责与权限方面,梳理政府文件,指出开发区职责特殊,催缴配套费非法定职责;在政策与环境方面,强调开发区特殊定位和政策环境,缓交配套费是工作惯例;在损失认定方面,依据司法解释,指出配套费可追回,不应认定为经济损失。
最终,法院部分采纳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构成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部分,将59.5万元核减为24.1万元,总计受贿金额44.3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陈晓伟律师的辩护大幅降低犯罪金额,实现量刑减档,其专业辩护影响法官心证,全面维护了当事人权益,实现了“有效辩护”。
陈晓伟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等专业法律服务平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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