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辩护领域,有这样一位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律师——陈晓伟,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投身法律工作,专注于刑事案件辩护。如今,他身兼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等多个重要职务,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
陈晓伟律师执业多年来,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全是刑事类型案件,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以及企业刑事合规业务等。他不仅具有深厚的刑事案件理论功底,还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实践经验,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就热点问题发表评论,还发表过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
接下来要讲述的,是陈晓伟律师办理的一起复杂刑事案件。被告人许X在担任X经济技术开发区XXXX局长期间,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两项罪名,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被告人面临数罪并罚的严重刑事处罚。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制定了“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精细化辩护策略。他第一时间会见许X,详细了解案情,并积极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形成了“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辩护思路,获得了当事人的认同。
针对受贿罪,陈晓伟律师进行了精细化拆解辩护。对于放贷收息,他从权钱交易的本质入手,引用权威案例,从双方关系、借款需求等五个方面,论证该行为是合法的民间借贷,而非受贿。同时,还创造性地提出在数额计算上应采纳对被告人最有利的标准。对于高价交易,他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角度切入,指出红木家具价格认定存在弹性,现有证据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并论证了请托人无需行贿的客观事实。
针对滥用职权罪,陈晓伟律师进行了体系化辩护。他通过梳理大量政府文件,指出开发区职责特殊,催缴配套费并非规划建设局或许X的法定职责,动摇了“滥用职权”的基础。强调开发区的特殊定位和政策环境,指出缓交配套费是工作惯例,将责任完全归咎于个人有失公允。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指出配套费是可追回的债权,案发前已大部分追缴,不应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经济损失”。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但仍认定被告人许X构成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不过,陈晓伟律师的辩护取得了显著成效,成功将59.5万元的受贿指控核减为24.1万元,为整体量刑的减轻奠定了基础。他提交的详尽辩护意见,为法庭在量刑时综合考虑、酌情从轻提供了依据。
在这起复杂案件中,尽管未能实现无罪辩护的目标,但陈晓伟律师全面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彰显了专业精神,实现了“有效辩护”,体现了刑事律师在疑难复杂案件中的关键作用。
陈晓伟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等专业法律服务平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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