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律师——陈晓伟,他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陈晓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拥有深厚的刑事案件理论功底。他还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等,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
陈晓伟律师主要服务于全国刑事领域,在北京地区尤为突出。他擅长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以及企业合规等业务。截止至今,他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全是刑事类型案件。此外,他还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下面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看看陈晓伟律师在实际办案中的出色表现。被告人许X在担任X经济技术开发区XXXX局长期间,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两项罪名。受贿罪指控包括放贷收息和让请托人代付高价红木家具款;滥用职权罪指控涉及违规为亲属项目办理规划许可及不履行催缴职责,致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未征回,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了“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精细化辩护策略。他第一时间会见许X,详细了解案情,并与承办检察官积极沟通,形成了“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辩护思路。
针对受贿罪,陈晓伟律师进行了精细化拆解辩护。对于放贷收息,他从权钱交易的本质入手,引用权威案例,从五个方面论证该行为是合法民间借贷,还提出若认定受贿,数额计算应采纳对被告人最有利的标准。对于高价交易,他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角度切入,指出红木家具价格认定有弹性,现有证据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并论证请托人无需行贿的事实。
针对滥用职权罪,陈晓伟律师进行了体系化辩护。通过梳理政府文件,指出开发区职责特殊,催缴配套费并非许X法定职责;强调开发区特殊定位和政策环境,缓交配套费是工作惯例;依据司法解释,指出配套费是可追回债权,案发前已大部分追缴,不应认定为“经济损失”。
最终,法院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受贿罪中,将59.5万元核减为24.1万元;滥用职权罪认定罪名成立。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在这个案件中,尽管未能实现无罪辩护的目标,但陈晓伟律师的价值十分突出。他大幅降低犯罪金额,实现量刑减档;专业辩护影响法官心证;全面维护当事人权益,彰显专业精神;实现了“有效辩护”,体现了刑事律师在疑难复杂案件中的关键作用。
陈晓伟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等专业法律服务平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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