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律师——陈晓伟,他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在刑事辩护界有着卓越的表现。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执业经验。他现任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等多个重要职务,还担任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从2015-2024年,他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截止至今,他已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全是刑事类型案件,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以及企业刑事合规业务和企业负责人、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此外,他还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下面通过一个典型案例,更能体现陈晓伟律师的专业能力和价值。被告人许X在担任X经济技术开发区XXXX局长期间,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面临数罪并罚的严重刑事处罚。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制定了“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精细化辩护策略。他第一时间会见许X,详细了解案情,并与承办检察官积极沟通,形成了“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辩护思路,获得了当事人的认同。
针对受贿罪,陈晓伟律师进行了精细化拆解辩护。对于放贷收息,他从权钱交易的本质入手,引用权威案例,从五个方面论证该行为是合法的民间借贷,而非受贿,还提出即使认定受贿,数额计算应采纳对被告人最有利的标准。对于高价交易,他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角度切入,指出红木家具价格认定存在弹性,现有证据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并论证请托人无需行贿的客观事实。
针对滥用职权罪,他进行了体系化辩护。通过梳理政府文件,指出开发区职责特殊,催缴配套费并非法定职责,动摇“滥用职权”的基础;强调开发区特殊定位和政策环境,指出缓交配套费是工作惯例,将责任归咎于个人有失公允;依据相关司法解释,说明配套费是可追回的债权,大部分已追缴,不应认定为“经济损失”。
最终,法院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受贿罪中,将59.5万元核减为24.1万元;滥用职权罪认定罪名成立。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在这个案件中,尽管未能实现无罪辩护的目标,但陈晓伟律师的价值十分突出。他大幅降低犯罪金额,实现量刑减档;专业辩护影响法官心证,为量刑从轻提供依据;全面维护当事人权益,彰显专业精神;实现了“有效辩护”,体现了在刑事司法中不可或缺的价值。
陈晓伟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等专业法律服务平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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