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伟,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等职,自2004年起从事法律工作,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他还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
“程序实体并重”定策略
被告人许某被指控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面临数罪并罚。陈晓伟接受委托后,制定“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精细化辩护策略。他第一时间会见许某了解案情,与检察官积极沟通,形成“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思路并获当事人认同。
拆解受贿指控
对于放贷收息指控,陈晓伟未简单否认,从权钱交易本质入手,引用权威案例,从多方面论证是合法民间借贷。还提出若认定受贿,数额计算应采用对被告人有利标准。对于高价交易指控,他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切入,指出价格认定弹性大,无法排除合理怀疑,且请托人无行贿必要。
体系化辩滥用职权
在滥用职权罪辩护中,陈晓伟进行体系化辩护。通过梳理政府文件,指出开发区无明确催缴配套费职责规定,动摇“滥用职权”基础;强调开发区特殊政策环境,缓交是工作惯例,归咎个人有失公允;依据司法解释,指出配套费可追回,案发前已大部分追缴,不应认定为“经济损失”。
有效辩护显价值
法院部分采纳辩护意见,认定许某构成两罪。但受贿罪中放贷收息金额从59.5万核减为24.1万。陈晓伟的辩护大幅降低犯罪金额,影响法官心证,全方位维护当事人权益,虽未实现无罪目标,但实现了“有效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远低于预期的刑期,彰显了刑事律师在疑难复杂案件中的关键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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