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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无力清偿条件具体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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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0 · 1200人看过
导读: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债务人无力清偿”是重要条件,需满足三点:一是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合法到期债权,非法债权不适用;二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即不以诉讼或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致自身财产未增加;三是债务人的怠于行使行为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只有在其无其他财产可供清偿且使债权无法实现时,债权人才可行使代位权。
代位权无力清偿条件具体是啥

一、代位权无力清偿条件具体是啥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债务人无力清偿”是重要条件,需满足以下几点:

首先,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合法到期债权。此债权必须是现实存在且已届清偿期,非法债权如赌债等不适用。

其次,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即债务人不以诉讼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导致其自身财产本可增加却未增加。

最后,债务人的怠于行使行为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若债务人有其他财产足以清偿对债权人的债务,即便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债权人也不能行使代位权。只有当债务人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清偿,且因怠于行使债权使债权人到期债权无法实现时,债权人才可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利

二、代位权无力清偿时法律认定条件有哪些

代位权中债务人无力清偿的认定条件如下:其一,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合法到期债权,这是代位权行使的基础,若债权不合法或未到期,债权人无法行使代位权。其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即债务人应当且能够行使权利却不行使,如不以诉讼或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其三,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若债务人虽怠于行使债权,但自身有足够财产清偿债务,则债权人不能行使代位权。其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如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等权利不可代位行使。

三、代位权无力清偿时法律责任如何判定

代位权中债务人无力清偿,需区分不同主体判定责任。

若债务人无力清偿,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次债务人应在其对债务人的债务范围内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次债务人对债务真实性、履行情况等有抗辩权,若抗辩成立则无需承担责任;若其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需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违约责任

债务人虽无力清偿,但仍对其债务负有最终责任。若债权人通过代位权实现部分债权,债务人对剩余债务仍需继续偿还。同时,若债务人有恶意处分财产等行为致无法清偿,债权人可依法行使撤销权

当我们了解了代位权无力清偿条件具体是啥后,还需知晓几个相关要点。若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成功,那么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而且,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要是您对代位权无力清偿条件在实际案例中的应用、代位权行使流程等问题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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