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能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
在执行程序中,若符合以下情形,可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一是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二是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虽为被执行人个人债务,但被执行人配偶名下财产系夫妻共同财产,且该财产份额可明确,法院可以对属于被执行人的份额进行执行,必要时可追加其配偶为被执行人。不过,具体操作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需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追加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由法院审查决定 。
二、什么情况能以情势变更解除合同
情势变更,指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情形。
若满足以下条件可因情势变更解除合同:一是该变化在合同成立后发生,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二是变化不属于正常商业风险,如原材料价格的正常波动不算;三是继续履行合同会产生显失公平的结果,比如成本大幅增加致一方严重亏损。
此时,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法院或仲裁机构会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根据公平原则裁判是否解除合同 。
三、什么情况能对取保候审申请强制变更
被取保候审人存在以下情形,可对其申请强制变更措施:
一是违反规定。若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未按规定报告,在传讯时未及时到案等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行为,情节严重的,可变更强制措施。
二是社会危险性变化。比如在取保候审期间又实施新的犯罪,企图自杀、逃跑,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表明其具有较高社会危险性,可变更为逮捕等强制措施。司法机关会综合案件情况、被取保候审人表现等多方面因素,决定是否对取保候审进行强制变更 。
当探讨什么情况能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时,需明确相关法律规定与具体情形。比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债权人可申请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还有,若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通过离婚等方式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其配偶也可能被追加。这些情况在实际法律执行中较为复杂。你是否在这类问题上存在疑问呢?要是对追加被执行人配偶的具体条件、程序,或者类似涉及夫妻债务与执行相关的法律问题有困惑,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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