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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三年承办超300案,房产纠纷律师成功降低高额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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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12 · 1452人看过
导读:俞雯律师执业三年承办逾300案,专精房产纠纷。她是大成南京分所优秀合伙人、南京电视台德法同行十佳新媒体宣讲律师。在一起房屋买卖纠纷再审案中,她助当事人将违约金从54万降至5万,展现专业实力。

在南京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年轻却实力不凡的律师——俞雯,她自2021年开始执业,虽仅三年时间,却已累计承办案件逾300件,在房产纠纷等领域崭露头角。俞雯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后于南京大学深造,取得国际法硕士学位,还是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她拥有多地工作、实习、交流经验,现为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是大成南京分所2024年引进加盟的优秀人才。

俞雯专注于民商事诉讼、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基础设施、婚姻家事及财富传承领域,尤其擅长房产纠纷、公司经营、合同纠纷。值得一提的是,她还是南京电视台德法同行十佳新媒体宣讲律师,多次前往电视台录制普法视频,通过生动案例向观众普及民法典知识。

在她承办的众多案件中,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案充分展现了她的专业能力和办案智慧。2023年6月20日,刘XX与薛XX、芮XX通过中介签订《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约定刘XX以270万元总价购买对方名下房屋。刘XX支付2万元定金后,于6月25日反悔,明确表示不再购买。薛XX、芮XX遂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房屋总价20%的违约金,即54万元。一审法院支持了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刘XX不服,委托俞雯律师申请再审

再审阶段,俞雯采取了一系列关键策略。首先,她指导并协助刘XX收集并提交了在原审中未出示的关键证据——2023年6月25日刘XX与卖方及中介工作人员的录音,该录音旨在证明双方曾就合同解除事宜进行过协商。基于这份新证据,俞雯向法庭提出两大核心主张:一是双方已就合同解除达成一致,原审法院对此事实认定错误;二是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条款存在争议,刘XX主张违约金为0元,原审适用法律错误。

在法庭审理中,面对对方当事人对录音内容的否认和对合同条款的强调,俞雯围绕“双方是否达成解除合意”以及“违约金是否过高”两大争议焦点进行了有力辩论。她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提出即便构成违约,54万元的违约金也“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请求法院依法予以调整。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再审审理,虽认定刘XX提交的录音仅能反映协商过程,不足以证明双方已就解除合同及违约责任达成一致,刘XX单方停止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构成违约,但同时指出合同约定的54万元违约金“明显过高”。最终,法院维持原审关于合同解除的判项,将违约金从54万元大幅调整为5万元,扣除刘XX已支付的2万元定金,最终判令其仅需再支付3万元。

在这起案件中,俞雯律师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她在一审败诉、当事人面临高额赔偿的不利局面下,通过专业分析找到案件突破口,成功启动再审程序。她敏锐地意识到录音证据的重要性,指导当事人完成证据搜集与固定,为后续违约金的调整创造了条件。她精准运用《民法典》违约金调整规则,即便在法院认定己方违约的情况下,仍成功说服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为当事人直接挽回了近50万元的经济损失。俞雯律师以专业的法律技能和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了全程的法律支持和心理疏导,充分体现了“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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