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宓,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法律事务部副主任,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百件,担任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盈科(南通)品牌建设与宣传委员会副主任、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法学教师、南通市第二中学法制副校长。
婚姻家事,经验丰富
张宓律师深耕于婚姻家事及公司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百余件,尤为专精于婚姻家事案件(占比约70%),同时在离婚纠纷、析产继承纠纷、赠与财产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
公司领域,专业突出
张宓律师在公司领域亦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包括公司治理、股权架构设计、合同审查等。
案例彰显价值
在助当事人成功离婚并获子女抚养权案中,原告谭X(女)诉被告鲍XX(男)离婚纠纷一案。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为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宓。原告诉请:1.准予离婚;2.婚生女鲍X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5000元至其独立生活止。原、被告于2018年12月22日登记结婚,2017年4月9日生育一女鲍X。原告称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性格不合,长期分居,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被告未到庭应诉,亦未提交答辩状。办案经过:本案于2025年10月9日立案,适用简易程序,于2025年11月20日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宓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法院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经审理查明: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具《婚内出轨协议》,承认出轨并致案外人怀孕。原告据此主张夫妻感情破裂,请求离婚。案件结果:法院判决如下:一、准予原告谭X与被告鲍XX某离婚;二、婚生女鲍X(2017年4月9日出生)由原告抚养,被告自判决生效之日起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至鲍X年满18周岁止,每半年支付一次(每年6月30日、12月30日前付清)。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