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死人也有继承权吗
死人没有继承权。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当自然人死亡时,其民事权利能力消灭,也就不再具备享有继承权的主体资格。
不过存在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特殊情况。代位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代替已经去世的父或母继承遗产;转继承里,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这些情况并非是死人本身行使继承权。
二、胎儿是否享有继承权
胎儿享有一定的继承权。
《民法典》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比如,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如果其遗产分割前胎儿为活体,那么该胎儿就享有继承份额。待其出生后,由其法定代理人(父母等)代为管理其继承财产。若出生时是死体,则其原本享有的继承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
胎儿继承权的设定,旨在最大程度保护胎儿出生后的生存和发展权益,确保其在涉及遗产等利益分配时有相应的法律保障。
三、胎儿的遗产份额该如何进行确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在确定胎儿遗产份额时,首先要明确被继承人的遗产范围。然后,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一般是按照法定继承的份额为标准来预留。比如,若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那么就按此标准为胎儿预留份额。
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该份额即归其所有;若出生时为死体,预留份额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其他法定继承人重新分配;若出生后不久死亡,其继承的遗产份额由其继承人继承。
关于死人是否有继承权,答案是明确的,死人没有继承权。因为自然人死亡时民事权利能力消灭,不再具备享有继承权的主体资格。但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是特殊情况,代位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其死亡,由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转继承是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且未放弃继承时,其应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这些特殊情况都不是死人直接继承。如果您对继承相关的其他问题,比如代位继承的具体操作流程、转继承的适用范围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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