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位专业且值得信赖的律师——魏宪合。他自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法律从业经验,现是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同时,他还担任着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以及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等重要职务,足见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社会认可度。
魏宪合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本科学历为他打下了坚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他累计办案超2000多件,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领域的案件。他秉持着“律师这行,本质是个手艺活。靠专业吃饭,凭良心做事,对得起委托,睡得好觉!”的执业理念,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任。
他的服务地区主要集中在西安和咸阳,同时也覆盖了渭南、安康、商洛、汉中、宝鸡等地。他所在的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位于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长百精致荟八层,方便当事人前来咨询和委托。
下面我们来看一个魏宪合律师办理的典型案例。在山东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不当得利纠纷上诉案中,上诉人(原审原告)伊XX与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杨XX曾为恋爱同居关系。分手后,伊XX主张杨XX在关系期间收取其392,712元构成不当得利,要求返还。而杨XX则认为该款项属于同居期间共同生活支出,且双方已签订《分手协议》明确“再无债务纠纷”,不应返还。
一审时,魏宪合律师接受杨XX的委托,协助其收集证据。他提交了《分手协议》、生活支出凭证等,主张款项性质为共同开销且已通过协议了结全部债务。一审法院采纳了他的意见,驳回了伊XX的诉请。然而,伊XX不服并提起上诉,认为协议仅针对特定借款,不应涵盖全部经济往来。
二审中,魏宪合律师继续代理杨XX出庭应诉。他围绕协议整体解释、款项性质及举证责任等核心争议进行抗辩。尽管双方未提交新证据,但魏宪合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在法庭上据理力争。
最终,二审法院认为,双方同居期间经济往来频繁,属于共同生活开支,伊XX未能举证证明杨XX获利无法律依据,不符合不当得利构成要件。同时,《分手协议》中“再无债务纠纷”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应解释为对同居期间全部经济纠纷的一并了结。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伊XX主张返还392,712元的请求不予支持,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伊XX承担。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魏宪合律师在处理案件时,能够精准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通过有效的证据收集和专业的法律抗辩,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他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素养,让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能够游刃有余,是一位值得当事人信赖的优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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