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界,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值得信赖的律师——魏宪合。他自2010年起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法律实践经验,现任职于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是该所的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同时,他还担任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以及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
魏宪合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拥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其服务地区主要包括西安和咸阳,同时也覆盖渭南、安康、商洛、汉中、宝鸡等地。他秉持“律师这行,本质是个手艺活。靠专业吃饭,凭良心做事,对得起委托,睡得好觉”的执业理念,累计办理案件超过2000多件,在各类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
在山东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充分展现了魏宪合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办案智慧。上诉人伊XX与被上诉人杨XX曾为恋爱同居关系,分手后,伊XX主张杨XX在恋爱关系期间收取其392,712元构成不当得利,要求返还。而杨XX则认为该款项属于同居期间共同生活支出,且双方已签订《分手协议》明确“再无债务纠纷”,不应返还。
一审中,魏宪合律师作为杨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协助杨XX收集证据。他提交了《分手协议》、生活支出凭证等证据,主张款项性质为共同开销且已通过协议了结全部债务。一审法院采纳了他的意见,驳回了伊XX的诉讼请求。然而,伊XX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认为协议仅针对特定借款,不应涵盖全部经济往来。
二审中,魏宪合律师继续代理杨XX出庭应诉。他围绕协议整体解释、款项性质及举证责任等核心争议进行抗辩。尽管双方在二审中未提交新证据,但魏宪合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有力地维护了杨XX的权益。最终,二审法院认为,双方同居期间经济往来频繁,属于共同生活开支,伊XX未能举证证明杨XX获利无法律依据,不符合不当得利构成要件。同时,《分手协议》中“再无债务纠纷”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应解释为对同居期间全部经济纠纷的一并了结。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伊XX主张返还392,712元的请求不予支持,二审案件受理费也由伊XX承担。
这起案件的成功胜诉,不仅体现了魏宪合律师在处理复杂民事纠纷时的专业能力,也彰显了他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对于有法律需求的当事人来说,魏宪合律师无疑是一位值得托付的专业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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