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宪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本科学历。他是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同时担任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
在其众多案件中,有一起在山东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不当得利纠纷上诉案较为典型。上诉人伊XX与被上诉人杨XX曾为恋爱同居关系。分手后,伊XX主张杨XX在关系期间收取其392,712元构成不当得利,应予返还;而杨XX则主张该款项属于同居期间共同生活支出,且双方已签订《分手协议》明确“再无债务纠纷”,不应返还。伊XX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魏宪合律师作为杨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一审时协助杨XX收集证据,提交《分手协议》、生活支出凭证等,主张款项性质为共同开销且已通过协议了结全部债务,该意见被一审法院采纳,驳回了伊XX的诉讼请求。伊XX上诉后,二审中魏宪合律师继续代理杨XX出庭应诉,围绕协议整体解释、款项性质及举证责任等核心争议进行抗辩。最终二审法院认为,双方同居期间经济往来频繁,属于共同生活开支,伊XX未能举证证明杨XX获利无法律依据,不符合不当得利构成要件;且《分手协议》中“再无债务纠纷”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应解释为对同居期间全部经济纠纷的一并了结,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伊XX主张返还392,712元不予支持,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伊XX承担。
魏宪合律师秉持“律师这行,本质是个手艺活。靠专业吃饭,凭良心做事,对得起委托,睡得好觉”的执业信条。他不仅在案件代理中展现专业能力,还担任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以及长安区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为社会纠纷的解决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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