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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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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4 · 1477人看过
导读: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等。分割以均等为原则,综合多因素。分割方式有协议与判决:协议由双方协商,合法且真实即认可;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判决时照顾子女女方权益,过错方(如重婚等)少分或不分,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付出较多义务者适当多分,以保障公平合理。
离婚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遵循均等分割原则,但也会考虑诸多因素。首先确定哪些财产属于共同财产,涵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

分割方式有协议分割与判决分割。协议分割由双方协商确定分割方案,只要不违法且是真实意思表示,法律予以认可。判决分割则在双方协商不成时,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法院会照顾子女、女方权益,若一方有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等,可少分或不分。同时,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付出较多义务方,可适当多分。总之,共同财产分割需综合考量各种因素,以确保公平合理。

二、离婚期间共同债务如何承担

离婚期间,共同债务一般由夫妻共同承担,原则上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

离婚时,共同债务先以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不过,夫妻间的债务承担约定或法院判决,仅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债权人仍有权向夫妻任何一方主张全部债权,一方承担后,可依约定或判决向另一方追偿。

三、离婚后共同债务怎么认定

离婚后共同债务认定依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也属共同债务,如日常衣食住行、子女教育医疗等费用。

但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不算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像一方擅自筹资从事经营且收益未用于家庭,其债务不算共同债务。认定时需结合债务用途、夫妻双方意思表示等综合判断。

当探讨离婚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时,除了基本的分割原则和方式,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财产分割后,若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另外,对于某些特殊财产,像知识产权收益的分割,也有其特殊规定和考量因素。如果您在离婚财产分割过程中遇到这些拓展问题,或是对财产分割的具体操作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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