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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信息交易罪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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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7453人看过
导读:根据规定,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交易、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50万元以上、或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期货合约交易的保证金数额为30万元或者获利或者避免损失15万元将被立案追诉。不少业内人士表示,上述规定对相关违法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具有非常强的可操作性。
内幕信息交易罪立案标准

对内幕消息的保密是维护市场秩序所必须的,但是扔有人利用自己身份获取内幕消息,拿内幕消息和别人做交易,满足自己的金钱欲望。用内幕消息进行交易不仅违反保密规定,也触犯了法律中的内幕信息交易罪。接下来,律图小编将深入介绍内幕信息交易罪的内容。

一、什么是内幕交易罪

内幕交易罪,是指评判或者通晓股票、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股票、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或者单位,在涉及股票、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支股票、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股票、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内幕交易罪的立案标准

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买入或者卖出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使他人买入或者卖出证券,成交额累计在50万元以上的;

2、买入或者卖出期货合约,或者泄露内幕消息使他人买入或者卖出期货合约,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

3、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15万元以上的;

4、多次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

5、致使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的;

6、有其他严重情节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内幕交易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证券、期货市场的正常管理秩序和证券、期货投资人的合法利益。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有关法规,在涉及证券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正式公开前,利用自己所知道的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期货买卖,或者建议其他人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期货买卖,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4种行为:

(1)内幕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期货或者根据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证券、期货;

(2)内幕人员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使他人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3)非内幕人员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或者其他途径获得内幕信息,并根据该信息买卖证券、期货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证券、期货;

(4)其他内幕交易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定主体,是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即内幕人员。所谓内幕人员,是指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构成,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行为人故意的内容,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或他人内幕交易行为会侵犯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管理秩序,却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简单的说,内幕信息交易罪就是拿内幕消息和别人换取非法的利益。拿内幕信息和别人来作交易满足自己的私欲,损害的确是大众的利益和市场的秩序。为此也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无论对个人还是家庭都是巨大的伤害。因此小编提醒大家不要因为一时的利益来损害终身的利益,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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