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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冷静期内能否办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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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3 · 1135人看过
导读:根据《民法典》,协议离婚需先共同申请,受理后30天冷静期内无法完成离婚登记,任一方可持证件和回执单撤回申请,经核实注销相关材料;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需再共同申请离婚证,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解除。
30天冷静期内能否办理离婚

一、30天冷静期内能否办理离婚

离婚冷静期30天内,无法完成离婚登记。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需先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30天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机关撤回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注销《离婚登记申请书》等材料。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需再共同到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才解除。

二、离婚冷静期内可撤回离婚申请

可以。依据《民法典》,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愿离婚,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也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离婚冷静期后不领证算离婚吗

不算。依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在该期限内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即便经过离婚冷静期,只要未领取离婚证,婚姻关系就未解除,双方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

当探讨30天冷静期内能否办理离婚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冷静期内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该如何处理,这种情况下另一方若坚持离婚,可能就需要通过诉讼离婚的途径来解决。另外,冷静期结束后,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去申请发给离婚证,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要是你对30天冷静期内的离婚办理、反悔处理以及冷静期后未申请发证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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