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漏罪与新罪分别会怎么处理
漏罪: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新罪:在刑罚执行期间,犯罪分子又犯新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
例如,某罪犯先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在服刑3年后发现其在判决前还有其他罪未判(漏罪),新罪应判3年,那么先对漏罪判刑,假设为2年,再与原判刑期5年并罚,决定执行6年,已执行的3年计入其中。若服刑期间又犯新罪,新罪判3年,原判刑期剩余2年与新罪3年并罚,决定执行4年。
二、漏罪与新罪计算应该怎么处理
漏罪与新罪的计算涉及数罪并罚规则。对于漏罪,先对漏罪作出判决,再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刑罚,依相关原则决定执行刑罚,已执行刑期应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内。例如,前罪判5年,已执行2年,发现漏罪判3年,应在5至8年确定刑期,已执行2年算入新刑期。
对于新罪,先对新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刑罚,依相关原则决定执行刑罚。如前罪判5年,已执行2年,又犯新罪判3年,应把剩余3年与新罪3年并罚确定新刑期。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对犯罪行为的惩处及法律的公正。
三、漏罪与新罪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漏罪与新罪的计算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如下:漏罪: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原则,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这种方法叫“先并后减”。新罪: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这种方法叫“先减后并”。
当我们探讨漏罪与新罪分别会怎么处理时,还需关注几个易混淆的关键细节。比如发现漏罪的时间节点:若在判决宣告前发现,会直接数罪并罚;若在刑罚执行期间发现,则适用“先并后减”原则。而新罪若发生在刑罚执行期间,需按“先减后并”并罚,二者的计算规则差异直接影响最终刑期。此外,漏罪若涉及过失犯罪,是否会从轻考量?新罪若属于累犯情形,又该如何加重处罚?如果您在实际案件中遇到漏罪/新罪的认定、数罪并罚的具体计算,或是对相关法律后果存在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为您精准解析,帮您理清复杂的法律适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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