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法院调解离婚的诉讼费怎么收取
南京法院调解离婚的诉讼费按以下标准收取: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比如,若财产总额为30万元,诉讼费为50元(50300元范围内)加上(30万20万)×0.5%=550元,总计600元。同时,若符合特定条件如经济困难等,可申请减免诉讼费。调解离婚的案件也适用此收费标准。总之,诉讼费的收取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需结合财产等因素计算。
二、南京法院调解离婚诉讼费收取标准是什么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若在南京法院调解离婚,调解成功的,诉讼费减半收取。例如,不涉及财产分割或财产总额不超20万,正常收费50-300元,调解成功可能收25-150元;若财产总额超20万,超出部分按0.5%计算后加上基础费用,再减半收取。具体到南京不同法院,可能存在一定灵活区间,实践中建议立案时咨询法院明确收费金额。
三、离婚调解诉讼费如何收取
离婚调解诉讼费按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执行。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若以调解方式结案,根据规定,法院会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例如,某离婚案不涉及财产分割,法院通常收取300元诉讼费,调解结案则只需交150元。若涉及财产分割且总额超20万,超出部分按0.5%计收后再减半。当事人可在调解协议中约定诉讼费承担,如无约定,由法院决定。
当我们探讨南京法院调解离婚的诉讼费怎么收取时,除了了解其收取方式,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调解离婚后若涉及财产过户,可能会产生一定的过户费用,不同类型的财产过户收费标准有所不同。另外,如果在调解过程中一方反悔,后续进入诉讼程序,诉讼费的计算方式可能会发生变化。若您在南京进行法院调解离婚,对于诉讼费收取细节、财产过户费用以及调解反悔后的费用问题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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